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

電子與資訊研究中心(以下簡稱「本中心」)為辦理會議場地申請、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,需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申請人之個人資料。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8條規定,特此向您告知下列事項:
  1. 一、蒐集目的

    本中心為處理會議場地借用之申請、聯繫通知、場地管理與後續查詢等行政事務,依法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
  2. 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
    包括但不限於: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、服務單位、職稱、借用時間與用途等申請相關資訊。

  3. 三、個人資料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
    1. ■ 期間:自您申請日起,至借用事項處理完畢為止,必要時得延長保存期間以符合法令或行政需求。
    2. ■ 地區:台灣地區。
    3. ■ 對象:本中心及依法令或契約有權取得者。
    4. ■ 方式:以書面、電子檔案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設備之方式進行蒐集、處理與利用。

  4. 四、依個資法您得行使之權利

    您可依法向本中心行使以下權利:

    1. ■ 查詢或請求閱覽;
    2. ■ 請求製給複製本;
    3. ■ 請求補充或更正;
    4. ■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;
    5. ■ 請求刪除。

    若您欲行使上述權利,請聯繫本中心窗口(聯絡資訊如申請頁所示),我們將於收到申請後依法處理。

  5. 五、不提供個人資料之影響

    若您不願提供所需之個人資料,將可能導致無法完成場地借用之申請及後續作業。

**提醒您** 請您確認已詳閱本告知聲明,並理解及同意本中心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以利進行會議場地借用相關程序。